中国汽车信息网新闻 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新闻化部、科技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通知从2019年3月26日开始实施,从2019年3月26日到2019年6月25日是过渡期。 过渡期内,满足年技术指标要求但未满足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卡车辆,基于年对应补助金标准的0.1倍补助金,满足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卡车辆基于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助金。 过渡期销售的上牌燃料电池汽车是全年对应基准的0.8倍的补助金。
通知文件还建议过渡期后的地方财政不给予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巴士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买补助金,转用于支持充电(氢化)基础设施的短板建设和辅助运营服务。 地方继续给予购买津贴的,中央相应扣除相关财政津贴。 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巴士的补助金政策另行出台。
对于发现,2019年接受财政补助的新能源车续航距离要求大幅提高。 年纯电动汽车型的续航距离超过150km的话可以得到补助金,2019年的续航距离阈值上升到了250km。 另外,纯电动汽车型的补助金金额也从1.5-5万元下降到1.8-2.5万元,地方财政补助金也在过渡期以后逐渐停止。 这意味着新能源车支付补助金后价格会显着上升,接受补助金的车的范围会显着减少,对新能源车的市场销售会有很大影响。
具体的通知复印件如下。
关于在新能源汽车宣传中适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9〕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新闻化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厅(局、委员会),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
为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优质迅速发展,搞好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应用事业,现在将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一些事项进一步完全通知如下。
一、优化技术指标,多次优质援助
根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安全保障的大体情况,适当提高技术指标的阈值,使技术指标的上限大致保持一定,支持技术水平高的高质量产品,建议公司重视安全性、一致性 第一,切实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阈值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的能量消耗量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的行驶距离阈值要求。
二、完全补贴标准,逐步释放压力
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利润、价格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倒退的规定,降低新能源轿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卡车的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化,防止市场大幅度下跌。
三、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
从2019年开始,对于有运行距离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卡后预付部分资金,满足行驶距离要求后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清算。 政策发表后有出售卡的运行距离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足2万公里的不补助,清算时返还预付资金。
四、建设公平的环境,促进费用的采用
从2019年开始,符合公告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补助金技术条件的车型产品也纳入了推荐车型目录。 地方必须是完全的政策,过渡期后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巴士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买津贴,转用于支持充电(氢化)基础设施的短板建设和辅助运营服务等。 地方继续给予购买津贴的,中央相应扣除相关财政津贴。
五、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车辆安全
进一步加强安全性和一致性监督管理,加快领域主管部门建立产品安全监测和一致性检查的常态机制。 根据产品质量引起重大安全事故,对被相关部门认定有重大质量缺陷的车型,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相应地暂停或取消财政补助金。
本通知自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从2019年3月26日到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符合年技术指标要求,但未达到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标车辆,是《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新闻化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全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18号)的对 过渡期销售的上牌燃料电池汽车是全年对应基准的0.8倍的补助金。 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巴士的补助金政策另行出台。
罚则的确立、地方保护的打破、监督管理等其他相关规定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新闻化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财建〔〕958号)、 《关于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批准责任的几个事项的通知》(财建〔〕《关于年度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134号)和《关于调整完全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财建〔〕18号)
财政部工业和新闻化部科技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标题:新能源:新能源车2019年补贴大幅缩水 补贴门槛提升
地址:http://www.clctq.com/xnyqc/13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