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 ota )技术召回监督管理的通知》。 根据通知,国家市场质量监督管理总局要求车企业使用ota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时,以及使用ota消除车辆缺陷,实施召回时,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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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a是最早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的软件更新,随着互联网汽车时代的到来,ota也应用于汽车,逐渐常态化。 早期的汽车ota也用于汽车软件的升级,但随着智能网络汽车的规模变大,很多汽车企业也采用了硬件ota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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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ota,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部主任肖凌云指出,虽然鼓励用ota的方法实施召回,但不能用ota的方法避免召回或替代召回。 ota是召回的技术服务方法,与召回不等同,不能代替召回。 另外,不管公司是将ota作为召回措施还是技术服务活动,都必须履行备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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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 ota )技术召回监督管理的通知》原文如下:

随着汽车智能化、互联网化技术的迅速发展,汽车远程升级( over-the-air,以下简称ota )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ota技术在召回事业中的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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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生产者(包括在中国国内依法设立的汽车产品,以其名义发行产品合格证的公司,以及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在国内销售的公司)对使用ota方法销售的车辆提供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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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1月1日起在本通知发出前实施的ota技术服务活动,生产者必须在年12月31日前补充提交备案。

二、生产者采用ota方法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时,必须根据《条例》和《实施方法》的要求,制定召回计划,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快速发展局备案,依法履行召回主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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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a方法无法比较有效地消除缺陷或引起新缺陷的,生产者必须再次采取召回措施。

三、生产者知道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车辆或者ota实施中的车辆,在中国市场发生入侵、远程控制等安全事故的情况下,按照《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立即组织调查解体,向市场监督总局质量快速发展局报告调查解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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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客户、零部件生产者、软件和系统或者数据运营商等知道生产者使用ota方法掩盖车辆缺陷,回避召回责任的,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快速发展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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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快速发展局组织相关机构加强汽车ota安全监督管理技术研究,探索建立ota监督管理数据平台,开展ota安全技术判断,加强相关召回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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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发现有未按规定备案相关新闻和召回计划、不协助缺陷调查、隐瞒缺陷或未按照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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