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如果并行的两辆车辆在对方一侧排队的话,经常会遇到容易受伤的事故,该如何判断责任人呢?
事实上,警察通常有例行的判决标准,即如果发生事故,左边的车辆要承担所有责任,即1号车的全部责任。 理由是右边的司机更容易受伤。
what?
怎么样? 你看到这样的说法崩溃了吗? 那左边的车倒霉吗?
但是,并不表示所有十字路口都有蹭车是左侧车的责任。 例如,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或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向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使左转弯车先行,如果碰撞,则右侧车承担全部责任,即2号车的全部责任。
另外,通过没有交通信号设施的指示标志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一定要晚点通过,在右边的道路上让车先行,这是2路车的全部责任。 (直达车好像也可以悲伤地催促)
标题:用车:双方并且并线碰撞,左侧竟然直接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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