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公安部与法国内政部签订了驾驶执照相互认识交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国共和国双方都承认对方颁发的比较有效的驾驶执照,一方允许对方国家的驾驶员直接在该国内驾驶车辆或免除领取驾驶执照。
●临时入境不超过1年:相互认识
如果暂时进入法国,可以直接用中国的驾驶执照和翻译品开车。 不需要交换。
暂时进入中国的,可以拿着法国驾驶执照和翻译品直接领取临时驾驶许可,免除体检和考试。
相互识别驾驶执照的准驾驶型有中型巴士、大型卡车、小型汽车、摩托车。
●居留1年以上:免除试验交换
一方公民或常驻人员可以持有本国驾驶执照和翻译品,以及护照、签证或居留证明,直接免除领取对方国家驾驶执照。
驾照驾驶执照的准驾驶型有摩托车和摩托车。
●对外交官和留学生:对等折扣
中海外交官和留学生在法律就业、学习期间,可以用中国的驾驶执照和翻译品直接驾驶相应的准驾驶型汽车。
法国驻外人员和留学人员在中国工作,学习期间,持有法国驾驶执照,可以免除相应的准驾驶型中国驾驶执照领取。
据了解,相互认识协议将于双方签署,完成国内法律确认手续之日起90天后生效。 实现中法驾驶执照的相互认识,有利于两国公民在车上出行,促进两国警务合作,对推进两国经济合作、文化交流、人员往来有着重要作用。
迄今为止,中国实现了与比利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两国驾照的相互认识。 现在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驾照的相互认识交换,进一步扩大相互认识的交换范围,提高中国驾照国际认识的同意度,方便中国公民出国驾驶。
标题:热点:方便境外自驾 中法将实现驾驶证互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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