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中央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发表了两份行政处罚新闻,北银费金融有限企业(以下称北银费金融)、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企业(以下称大众汽车金融中国)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据新闻公布,北银支出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40、41条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此外,该企业1名相关负责人被罚款人民币4万元。 规定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是7月31日。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 另外,1名相关负责人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 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是7月31日。
经济注意网络记者观察到《征信业管理条例》第40条、第41条的复印件主要与以下内容有关。
第四十条向金融信用新闻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新闻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纠正,对机关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给新闻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者销售新闻;
(二)因过失泄露消息;
(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新闻或者公司信用新闻
(四)不按规定解决异议或者确实错误、有遗漏的消息。
(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遣机构不检查、调查或者忠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第四十一条新闻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新闻基础数据库提供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消息,未事先通知新闻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务院征信 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银费金融是国内第一家经银保监会批准建设的费金融企业。 另外,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是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是中国第一家外商独资的汽车金融企业。 工商资料显示,大众金融中国成立于2004年8月30日,注册资本40亿元。
标题:热点: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 大众汽车金融收央行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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