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信息网5月29日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告知从7月1日开始,在河北省销售、注册和在外省转移的轻型汽车必须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值和测定方法(中国第6阶段)”( gb 18352.6-),其中I型试验满足6b阶段排放限制值的要求 具体的告知复印件如下。
通告〔2019〕第1号
为了进一步加大汽车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体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蓝天防卫战胜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18号)的关系要求,我省实行第六阶段国家轻型自动 在此,将几个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通告中所说的轻型汽车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值及测定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18352.6-)中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以下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即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以下的载重汽车
二、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我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必须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定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18352.6-)。 其中,I型试验满足6b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国家有特别要求的,按国家要求执行。 本省内使用的车辆不受本公告限制。
三、截至2019年6月30日(含30日),已经销售汽车批量销售发票,符合发行国家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可以进行注册登记。 6月30日(含30日)前,在外省已经办理转出手续的,符合国家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可以在30日内办理转入手续。
四、各汽车销售公司应当事先组织销售计划,在经营场所明示本告知相关复印件,与购买者签订购买销售合作,提供书面告知。
五、违反本公告规定的,有关部门依法规则解决。
特别通知你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热点:仅一个月缓冲 河北7月1日起注册登记国六b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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