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根据审判文件网的判决书,北汽新能源、宇通巴士、长城汽车、旧新型三板挂企业的大运汽车等企业为了通过新能源汽车的新车型数据访问适应性测试,企业员工负责这项业务的上海新能源自己 最终犯了受贿罪和非国家职工受贿罪,其主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罚款十万。

热点:为接入数据 多个车企向关联部门主管行贿

年7月至年8月,某国有独资企业上海国际汽车城任命为民办非公司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担任综合部主管期间,利用审查新能源车企业新车型数据访问适应性等业务的职务便利,造福他人。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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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7月,奇瑞新能源汽车员工收到某某给的购物卡总价值2万元。

2 .年国庆节前、年末,其前后两次,申龙巴士员工闫某给的购物卡总价值1万元。

3 .年11月,BYD销售企业员工单某某给的购物卡总价值1万元。

4 .年春节前、年中、年前后两次,众泰新能源员工黄某给的购物卡总价值1万元。

5 .年3月,年7月,其前后两次,收到北汽新能源职工郑某给的现金共计1.3万元。

6 .年4月,从吉利汽车研究院职工张某那里收到了现金1万元。

7 .年上半年,广汽新能源员工周某收到现金0.2万元。

从年9月开始,项目某与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先后担任该中心数据质量监视监督、车企管理部副总裁,利用审查新能源汽车企业新车型数据访问适应性等业务的便利,其他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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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9月,宇通巴士员工王某给的购物卡总价值为0.3万元。

2 .年9月,年上半年,其前后两次,收到广汽新能源员工周某给的现金共计1万元。

3 .年10、11月,收到东风特汽员工骏某和该企业合作伙伴富瑞特装( 4.690,-0.04,-0.85% )丁某给的现金共计6万元。

4 .年11月,我从长城汽车员工荣某那里收到了现金0.5万元。

5 .年11月,海格汽车员工徐某收到现金1万元。

6 .年11月,年3月,其前后两次,收到北汽新能源职工郑某给的现金共计2万元。

7 .年12月,年6月,2次收到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职工张某给予的现金共计2万元。

8 .年初,申龙巴士员工闫某给的购物卡总价值0.5万元。

9 .年l月,4月,其前后两次,收到上汽集团乘用车分企业职工丁某给予的现金共计0.5万元。

10 .年3月,长江汽车职工郑某给的现金收了1万元。

11 .年3月,道新能源理事长余某给的购物卡总价值0.5万元。

12 .年4月,奇瑞汽车员工收到某某给的购物卡总价值0.5万元。

13 .年4月、6月,前后两次,收到大运输汽车职工张某给予的现金共计3万元。

2019年1月17日,在某电话通知后,自愿来到上海市嘉定区监察委员会案发现场,接受咨询时,自愿提出上述第一犯罪事实,案发后也如实供述。 事件发生后,有一项已经归还了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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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某些行为构成受贿罪和非国家职工受贿罪。 有自首的情节,积极退货赃物,因此可以对有项目的物品给予轻处罚。

一审法院认定某犯罪犯有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款10万。 非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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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某不服一审判决的结果,上诉后,审理中项某申请解约,二审法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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