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6月12日),记者从朝阳检察院获悉,驾驶英菲尼迪轿车与菲亚特轿车追尾,造成2人死亡,1人发生事故的陈家嫌疑人因以危险方法威胁公共安全的罪名被逮捕。 据介绍陈家发生事故时收集了酒后驾驶和超速等多种违法行为。
事故发生前我在酒吧喝过酒
据检察官介绍,5月9日是陈家的朋友薛某的生日,为了给朋友庆祝生日,当天上午1点5分左右,陈家和朋友许某、赵某、薛某等人在酒吧喝酒后,陈家开着英国凤凰城的轿车载着许某、赵某、薛某离开。
5点35分,“英菲尼迪”从北向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的永安里十字路口行驶时,等待红绿灯的菲亚特的轿车从十字路口飞出,又与转弯的巴士相撞,“菲亚特”车内3人死亡。
瞬时车速超过110英里
事件发生后,肇事司机陈家弃车离开现场,当天在居住地被公安机关控制。
据负责人介绍,在这次事故中,陈家具有饮酒后超速、违反交通信号标识、事故后弃车逃跑等情节,得到交管部门的认定,陈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负责人介绍,技术人员的专业实验表明,英菲尼迪轿车事故时的时速为110.6-121.7公里,远远超过了事件现场的限速标准,计算为超速。
案件的嫌疑犯故意犯罪
朝阳检察院的这个案件负责人说,陈家不顾公共安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搁置危害结果的态度,主观上是间接的意图,符合《刑法》关于“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现在陈家涉嫌因上述罪名被捕。
关于检方对陈家的逮捕罪,昨天,遇难者陈伟宁的好朋友高兴地说,准备了民事赔偿方面的起诉,具体索赔额还不明确。
-释法
定罪“威胁公共安全”是故意犯罪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的有罪判决和徒刑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 本案为什么没有因“交通事故罪”而被定罪?
据北京市织颖律师事务所的侯晓果律师介绍,本案的定罪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犯罪客体不同。 交通事故受害的对象是交通运输安全。 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和侵害公共安全罪的是社会公共安全
其次,主观方面的故意差异。 交通事故是过失犯罪危险的做法威胁公共安全的罪是故意犯罪
最后,惩罚不同。 交通事故的最高刑罚是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相关信息
伤员王辉再次手术仍是未知的讣告
据王辉的好朋友王先生介绍,6月初做完多次手术后,王辉正在恢复中。 昨天王辉在医院再次接受了清创和植皮手术,除去了崩溃的肌肉的一部分。
“我们不敢告诉她丈夫和女儿去世的噩耗”王先生说,现在王辉正在积极接受治疗和训练。
另外,王辉知道母亲的状态不好,用录音留言引导了状态不好的母亲。 “我们现在不要想着失去。 考虑到我们现在还拥有的……很多事件都在等我。 你们请一直支持我! ”。 (记者刘洋陈博通讯员高悦李龙)
(:李芳芳)
标题:【车讯】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续:肇事司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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